学科代码:0501 学科名称(英文):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文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Literature)
一、学科概况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1981年获批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2010年获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被评为吉林省特色优势重点学科,2018年被评为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A类。下设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七个二级学科。学科以中国语言文学本体研究为基础,以汉朝比较研究为特色。拥有“东亚汉文学研究中心”“东方诗话研究所”“朝汉双语对比与翻译研究所”等平台。
学科现有教授19人、副教授20人、讲师7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6名,具有海外经历背景的占70%。拥有长白山学者领军人才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吉林省教学名师2人、吉林省新世纪人才2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吉林省人文社科领军人才1人。近5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西部)项目2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3项,国家民委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58余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50余篇。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1项。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
二、培养目标
总体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时代发展需要,热爱祖国,品格高尚,具有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跨文化素质的汉语言文学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崇尚科学,有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系统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基础理论和所从事研究方向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和语言应用能力;
3.能全面把握中国语言文学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了解和掌握语言、文学及其比较研究的各种理论和方法;
4.能够独立从事语言学、文学教学与研究,文化教育事业管理、对外文化交流或其他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5.能在高等院校或中学从事第一、二语言教学或科研工作;
6.能在相关的文化宣传、新闻出版、朝汉双向翻译、党政管理等部门工作。
三、研究方向
| 学科(代码) | 研究方向1 | 研究方向2 | 研究方向3 |
| 文艺学(050101) | 中国文艺学研究 | 文艺理论与批评 | 中、朝、韩、日古代诗学比较 |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 | 现代汉语与对外汉语教学 | 朝汉语言对比与朝汉翻译 | |
| 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 现代汉语 | 古代汉语 | 第二语言教学研究 |
| 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 | 中国语言文学文献整理与研究 | 域外汉籍整理与研究 | |
| 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 中国古代作家作品研究 | 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 | 中朝(韩)古代文学关联研究 |
| 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 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研究 | 中国现当代文学与东北亚文学关联研究 | 东北地域文学研究 |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 中朝韩日文学与文化比较 | 中朝(韩)文学与译介研究 | 东西方文学与比较文学 |
具体研究方向如下表:
四、培养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含休学)。
五、培养方式
1、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
采取导师指导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导师的主导性。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之内,进行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导师应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思想政治教育,并根据本学科和研究生的个性特点,制定具体培养计划,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导师组与导师共同做好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课程教学,按时进行中期考核,组织好开题、答辩等。组织研究生定期参加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指导研究生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2、实行课程学习与科研训练、实习实践教学相结合。
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以掌握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通过参与研究课题和科研论文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胜任专业工作的能力;通过创新创业和实习实践培养其创新与实践能力。硕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进行与本学科相关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取学术报告;参加导师课题的学术研究,以及进行学术交流、辅助本专科生进行教学等环节。
3、实行研究生校内外联合培养相结合。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在第二年送往国内外名校进行一年联合培养,所修学分互认。在保证基本要求前提下,具体培养方式可以灵活多样,突出优势。
六、学分要求
总学分应修满3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政治理论课3学分,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11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专业方向课、延大特色课、学科交叉课、外语能力课4个模块中至少跨选2个模块,其中学科交叉课必修2学分),综合素质课2学分,实践环节(包括创新创业1学分、实习实践1学分)2学分。所修课程的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可认定相应学分。
七、课程设置、必修环节及学位论文要求
注:本培养方案自2023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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